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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工作制度

 

 

一 热情接待前来申报维修的师生。

二 接到维修申报(含口头申报)后及时到现场勘查维修情况。

三 科室开出零星维修通知单,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四 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维修的,科室人员必须做好解释工作。

五 零星小维修当天申报,当天完成维修任务。经用户签字为准。

六 零星维修工程量较多,当天不能完成的,要限时完成。

七 一百元以下(含一百元)的零星维修,由科室人员自行安排。

八 一百元以上的零星维修项目必须经科长认定后在零星维修通知单上签发方可安排维修人员。

九 零星维修工程量、工程价格、工时等必须经科室集体和维修人员协定。

十 每月的三十日定为零星维修定工程量、工程价格、工时等时间,特殊情况另定。

发布日期:2011年3月06日